湘科計【2019】59号
各市州和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财政局
,
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
,
省屬本科院校,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
,
深入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貫徹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
,
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重點任務,大力推動科技創新計劃管理和科技領域省級與市縣财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
持續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
,
突出目标導向、問題導向和績效導向,進一步提升科研績效
,
加快推進創新型省份、小康湖南建設,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撐
,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啟動2020年度湖南省科技創新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申報工作
。
現将相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别
2019年
,
我省已将原歸口省科技廳管理的科技發展計劃專項、産學研結合專項、長株潭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專項等省科技創新計劃整合為湖南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2020年
,
湖南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設有7個計劃(專項、基金)類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創新平台與人才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計劃、區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普惠性政策與創新環境建設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申報指南按照“1+N”形式發布
,
即一個總申報通知和若幹專題申報指南組成,各類科技創新計劃專題申報指南
,
按“成熟一項,啟動一項”的要求
,
由省科技廳牽頭會同省财政廳另行逐項發布。
1、科技重大專項
。
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強化目标導向和問題導向
,
重點支持聚焦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需求,瞄準省重點産業和重大民生等重大技術瓶頸
,
預期能産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重大戰略産品、關鍵共性技術、重大科技工程。
2、重點研發計劃
。
對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從重大基礎前沿研究、重大公益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與工藝創新
,
到技術應用示範進行全鍊條設計,一體化組織實施
。
加強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加強區塊鍊研究與應用
,
重點支持關鍵材料、基礎零部件、核心元器件、高端檢驗檢測裝備、工作母機等領域攻關,重點支持生态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公益民生領域的關鍵核心共性技術及“卡脖子”技術突破
,
重點支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港澳地區科技創新合作。探索配套支持在湘注冊單位牽頭承擔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
。
3、創新平台與人才計劃
。
突出對創新平台開放共享和人才團隊引進培養的績效激勵,強化省級科技創新平台的認定和管理
。
支持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培育建設;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相關平台及國家生物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嶽麓山工業創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力度
;
重點培育建設一批對産業發展具有支撐和引領作用、體制機制創新成效明顯、創業孵化成效突出的新型研發機構。創新人才計劃重點支持湖湘青年英才、湖湘高層次人才聚集工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創新人才、國外高端專家等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培養引進
;
支持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聯合相關高校
,
定向支持在校大學生、訪問學者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等。
4、科技成果轉化及産業化計劃
。
加強“産、學、研、用、金”協同創新,突出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及産業化的主體地位
。
支持以企業牽頭,聚焦工程機械、先進軌道交通裝備、中小航空發動機及陸海空天電、新材料、自主可控、節能環保與新能源等領域戰略性新興産業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
支持鋼鐵、有色金屬、石化、農業、中藥材、食品、陶瓷等我省優勢傳統産業轉型升級開展科技攻關及成果轉化。鼓勵各類創新主體以産業發展和環境治理、人口健康等民生保障的重大技術需求為牽引
,
承接國家和省科技獎勵成果、國家專利金獎和省專利獎等成果、中國和省創新創業大賽、挑戰賽優勝獎及以上成果在湘轉化。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
5、區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
。
圍繞創新主體培育、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市縣創新驅動發展,深化區域合作創新
,
建設創新高地和特色創新功能區。重點支持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郴州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
,
落實湘南湘西地區有效承接國内外産業轉移以及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重大任務,推進湘贛邊區域合作示範區建設
。
實施全省高新技術産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獎優汰劣制度,促進園區提質升級
。
支持省級創新型縣市培育建設,兌現國務院及省政府真抓實幹獎勵政策
;
加快推進潇湘科技要素市場體系創新工程,支持科技服務機構建設等
。
探索因素分配法實施創新主體培育,引導市州牽頭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培育和孵化器、衆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孵化機構建設工作
。
6、普惠性政策與創新環境建設計劃
。
按照專題形式分類啟動實施相關内容,增強科技創新普惠度
,
營造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良好環境。重點兌現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研發财政獎補政策、科技獎勵、創新創業大賽與創新挑戰賽、儀器設備共享雙向補貼等創新政策
。
支持科學普及、重大科技活動簽約、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扶貧(含科技專家服務團、駐村幫扶、貧困縣産業培育等)、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國内外培訓、國際學術會議及技術轉移對接、決策咨詢、智庫建設、臨床醫療技術創新引導等政策性項目,營造良好創新生态
。
7、自然科學基金
。
2020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的通知(湘科計〔2019〕23号)文件已于2019年5月發布。
二、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采取事前資助、事後補助、基金投入等多種支持方式
,
綜合運用因素法和項目法相結合、聚焦重點與政策普惠相結合,競争擇優與定向委托相結合等機制組織實施
。
具體支持内容和支持方式以後續發布的科技創新計劃專題申報指南為準
。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
。
項目申報單位應在湘注冊并成立一年以上(以指南發布之日起算),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科研誠信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其他社會組織等
。
——多個單位組成申報團隊聯合申報的
,
應事先簽訂合作協議,明确項目牽頭單位和各自任務分工
,
加蓋所有合作單位公章并掃描在線上傳。
——項目申報單位(含合作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團隊成員應無重複申報、多頭申報、逾期未驗收項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為
,
未納入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納入國家科技統計制度的單位申報項目的
,
須在申報書中如實填報上年度單位研發投入情況。研發投入情況遵照《統計法》和《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統計規範(試行)》要求
,
按規定途徑、标準完成年度研發經費(R&D)統計上報。優先支持自身有研發投入的單位申報的項目
。
——牽頭申報單位對項目申報進行信用承諾
,
對申報資料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
2、項目負責人
。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記錄良好
,
有關條件符合具體指南要求。
——項目負責人可牽頭1項、參與2項省科技創新計劃項目(創新平台、創新人才、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項目除外)
。
——為落實項目承擔單位主體責任
,
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并保證項目執行期内在職
,
非申報單位正式職工的需簽訂聘用合同。
——項目負責人應能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
,
保證有足夠的時間投入研究工作,研發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6個月
。
嚴禁企事業單位行政領導挂名申報項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牽頭或參與項目申報
。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期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
應當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允許申請且能确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3、推薦單位
。
項目申報實行屬地和歸口推薦,推薦單位分為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部門、國家高新區、省直部門(即廳委局和省直廳局級事業單位)、省屬本科院校、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即在湘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科研院所)六類
。
不受理申報單位單獨報送項目。
——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部門主要推薦對象為屬地内的省級高新園區(基地)、農業園區、企業(含中央駐湘企業)、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等
。
——國家高新區主要推薦對象為注冊在國家高新區的單位
。
——省直部門主要推薦對象為其歸口管理單位
。
——省屬本科院校、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主要推薦對象為本單位及其歸口管理單位
。
各推薦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
,
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
,
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
4、項目實施期限
。
項目實施期由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技術成熟度、實現目标的難易程度科學提出,原則上科技重大專項為3-5年
,
重點研發計劃、成果轉移轉化、創新人才等項目為2-3年,一般性項目為1-2年
。
各類科技創新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專題申報指南
。
四、申報程序
1、申報方式
。
為減輕項目申報單位和科研人員負擔,項目申報采取網絡在線申報方式
。
申報單位登陸湖南省科技廳門戶網站(http://kjt.hunan.gov.cn),進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 “信息系統”)進行在線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
。
(在線注冊、申報及推薦操作具體流程詳見信息系統首頁“系統使用說明”)。
2、推薦方式
。
各推薦單位按照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原則,對照申報指南和本通知要求
,
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範圍内通過“信息系統”在線完成項目申報推薦,出具推薦文件和推薦項目彙總表
,
加蓋公章後在規定時間内寄送省科技廳項目受理中心。
市州項目(不含省直管試點縣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審
,
會同市州财政局彙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财政廳推薦申報
。
省直管試點縣市項目由縣市科技部門初審
,
會同同級财政部門彙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财政廳推薦申報
。
同時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門。
其他推薦單位的項目
,
由相關推薦單位初審彙總後向省科技廳、省财政廳推薦申報,同時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門
。
五、其他事項
1、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内容或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
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關規定,另行報送
。
2、國際合作項目的合作内容和方式應符合我國及合作外方所在國家(地區)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
并提供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
3、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實驗動物的
,
應當嚴格執行《湖南省實施〈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辦法》相關規定。
4、申報材料和推薦文件
。
申報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在線填寫申報材料,推薦單位須将推薦文件和推薦項目彙總表在規定時間内寄送省科技廳項目受理中心
。
5、加強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建設、弘揚科學精神
。
建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科技信用檔案,并作為審批申請項目的依據
;
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在申請項目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
,
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實行終身追究、聯合懲戒
。
六、申報時間
各類科技創新計劃(專項、基金等)實行常年征集需求
,
定期申報,分批統一受理評審和立項
。
對采取認定制的事項和“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重大項目,實行常年申報、分批統一受理評審和立項
。
具體申報時間見專題申報指南。
七、咨詢方式
有關申報的未盡事宜
,
可咨詢省科技廳項目受理中心。
省科技廳項目受理中心咨詢電話0731-88988730
,
8898873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731-88988619
項目申報咨詢QQ群:468061324
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中心地址:長沙市嶽麓區嶽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廈一樓大廳102室 郵編:410013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财政廳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