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初審結果的通告

2021年05月06日 11:10  點擊:[]
關于公布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初審結果的通告
                                                                                 

國科金計函〔2021〕44号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在2021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間共接收各類型項目276715項。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項目申請進行了初審。

  經初審,自然科學基金委共受理項目申請274998項,不予受理項目申請1717項。自然科學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單位發送紙質初審結果通知,并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項目的申請人。依托單位可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查詢本單位項目申請受理情況。申請人如對不予受理決定有疑問,可向相關科學部咨詢;如對不予受理決定有異議,可在2021年5月12日16時前向相關科學部提出複審申請。有關複審申請程序和要求詳見附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計劃局

2021年4月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

複審申請與審查工作程序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複審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人如對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有異議,可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複審申請。有關複審申請與審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複審申請程序

  (一)複審申請人使用在線申請項目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如忘記個人用戶名及密碼,請與依托單位聯系重新獲取。

  (二)複審申請人登錄信息系統,在線填寫複審申請表并于2021年5月12日16時前提交。

  (三)複審申請人打印一份與在線提交的電子申請表内容一緻的紙質申請表,本人簽字後将紙質申請表以特快專遞方式于5月12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寄送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複審申請不予受理:

  1.非項目申請人提出複審申請的;

  2.提交複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定截止日期的;

  3.複審申請内容或者手續不全的。

  二、複審申請審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負責對受理的複審申請進行審查。審查複審申請的依據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複審管理辦法》《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二)審查認為原不予受理決定符合相關規定的,維持原決定;審查認為原不予受理決定有誤的,撤銷原決定并進行評審。

  (三)複審申請審查結果将由相關科學部在6月8日前書面通知申請人。

  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在信息系統查看本單位人員複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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